3月29日,在山西省经信委官网上公示了2016年度,山西钢铁企业能耗核查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8年3月29日至4月4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,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省经信委节能处。书面意见请写明依据并注明意见提出人的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。
电话/传真:0351-3041522;
邮 箱:sxjxwjnc@126.com。
其中文件公示了25家钢铁企业,17家达标,7家无法核算(整改或生产不正常),1家停产,详见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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