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8日0时至10月22日8时,路南、路北、高新、开平境内的施工工地停止施工。原文件如下:
河北省石家庄、廊坊、保定、唐山、沧州、衡水、邢台、邯郸、定州、辛集等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启动Ⅱ级应急响应,并有多地启动限行措施。
石家庄
石家庄市决定10月16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、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。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
唐山
唐山市决定自10月15日20时起,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,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结果另行通知。
廊坊
从10月16日18时起,廊坊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,10月20日8时自动解除。
保定
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,决定10月16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,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
沧州
沧州市于10月16日18时至19日2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启动Ⅱ级应急响应。根据会商研判结果,如需延长另行通知。
衡水
衡水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定于2019年10月17日0时至10月20日0时,启动Ⅱ级应急响应。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包括:
邢台
邢台市自2019年10月1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按照《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。
邯郸
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0月16日12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。
定州
定州市于10月16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启动Ⅱ级应急响应,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
辛集
辛集市于10月17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(橙色)应急响应,20日早8时解除,如需延长另行通知。
秦皇岛
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做好近期空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市政府决定自10月16日零时起至20日23时(根据实时气象实时调整)采取应急管控措施。
部分通知文件如下:
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《关于发布太原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告》称,自10月17日18时至10月23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(三级)响应。
要求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按照“工业减排清单”中黄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。同时要求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、建筑拆除、混凝土搅拌等;矿山、砂石料 厂、石材厂、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等。
山西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《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》称将自今日(18)0时开始,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(III)级预警,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预警管控期间,水泥、建材、采石采砂等行业全部停产。详情如下:
河南省 多市自18日起紧急停限产
日前,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刚下发《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》要求 郑州、开封、洛阳、平顶山、安阳、鹤壁、新乡、焦作、濮阳、许昌、商丘、济源 12 市于 10 月 18 日 0 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,提前应急应对,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。